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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高空抛物 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作者:龚湫凤 石学银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5-06 10:01:36 点击数:
  因心存侥幸将收来的废旧物品高空抛下而致他人重伤,近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批准逮捕。
  向某,男,32岁,系怀化市麻阳县人。因生活窘困,一直以捡垃圾为生,为多赚点生活费,向某捡垃圾时多以上门服务为主。2016年3月15日16时,向某接到吉首市乾州包蒙苑一住户要卖废旧物品的电话,便赶到包蒙苑。将收到的10多斤废旧硬壳纸和塑料健身器材放进随身携带的一个蛇皮口袋里,捆绑好后准备带回废品收购站。因废品体积大,向某提着从七楼走到三楼时便觉得太麻烦,心想为何不把废品扔下楼,既方便又省事,于是向某从三楼楼梯间的窗户往一楼看了看,见下面没人,就将废品袋从三楼楼梯间窗户扔了下去。但令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扔下废品的一瞬间,恰逢被害人龚某(女,62岁)从楼下经过准备接孙子放学,10多斤重的硬壳纸和塑料健身器材全部砸在龚某身上,致其当场昏迷,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截至目前,龚某因伤势严重陷入重度昏迷,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检察官在看守所提审时,向某泣不成声,称其后悔不已,不停的说不该存在侥幸心理,不该乱丢废物,结果害人害己。
  在此,检察官友情提醒市民:在公共场所,请勿随意高空抛物,这样做既不文明,又危害公共安全,同时还伤害到他人,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到时再后悔就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