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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的说明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9-08 09:02:59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3.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市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6.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9.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10.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14.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15.其它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职能,设14个职能科(室):办公科、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科、渎职犯罪侦查科、监所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室(纪检组)、法警队、预防科、案管中心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编委核定的市检察院编制人数为75人(全部为行政编),实有人数72人。
(三)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大力推进“平安吉首”建设,同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规范司法、文明办案水平。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致力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2016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5人,提起公诉338人,判决120人,有罪判决率100%。
2、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6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人,渎职侵权犯罪1人,大要案件7件7人。有力震慑了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建设项目中可能诱发的职务犯罪行为。
3、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把预防工作放到反腐惩防体系的大格局中来谋划。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发案企业“强身健体”,堵塞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扎实开展法律“五进”专题预防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警示教育宣讲3场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赠送职务犯罪预防书籍300册。
4、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办法,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撤案和不起诉报上级院批准等制度。强化对案件流程的监督管理,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时加强流程监控和预警提示,实现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规范运行。
5、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邀请人民群众全程参与,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自评亮丑、解剖案例等5种方式,查摆、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归纳梳理出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推出了职务犯罪侦查规范、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等配套制度5项,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指导思想,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6、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务机制,举办了“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群众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的单位为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属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470.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8.88万元,其他收入1.2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35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已完成,无基建拨款收入。
2016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64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7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8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减少67.7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已完成,无基建支出。
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2016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48.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办案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司法办案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1472.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和保障司法办案经费的项目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0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0.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院公务接待费35.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0.73%。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出台后,我院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6年我院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共接待3010人,共计支出35.8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院共有公务车辆14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9%,主要原因是我院承办的案件中涉及地广,办案出差用车费用增加。其中:
2016年我院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更新购置公务车辆。
2016年我院车辆运行维护费共支出57.5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8月18日
附表1.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收入决算总表
附表3.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4.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5.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附表6.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8.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