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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检察院创新举措 推动检委会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作者:石学银 莫北美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18-05-21 15:45:00 点击数:

为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吉首市检察院立足实际,从四个方面创新举措,积极探索检委会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升了检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20181月至5月中旬,该院召开检委会10次,讨论审议案件2740人,检委会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序规范推进。

一是检委会“软硬件”配备正规化。在原有检委会委员基础上,从业务部门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员额检察官担任检委会委员,不断优化检委会“软件”配置。明确办事机构,成立检委会办公室,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为主任,1名书记员为检委会专职秘书,专门负责检委办具体工作。积极投入资金,全面升级改造检委会会议室,上线检委会子系统,配齐多媒体示证、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汇报人通过制作PPT及其他视频文件,直观呈现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等,增强委员审议案件的直观性和客观性。通过加强检委会组织队伍建设等“软件”配置以及规范“硬件”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检委会决策议事水平。

二是检委会程序运行规范化。检委会对会议议题审查、会议准备、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及反馈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全程全面、全员全案在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和检委会子系统中规范运行,杜绝违法违规网外操作。坚持例会制,每月不定期召开检委会2次,研究检察工作及审议业务部门提请检委会审议的议题,并对业务部门提交审议案件严格把关,做到每件必审,所有案件上会前均向检察长请示,由检察长决定是否上会。检委会审议议题、议案于例会召开前两天网上推送给检委会委员,使其提前熟悉案情,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会后执行监督,检委会每月及时对讨论议题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收集整理并向委员们汇报,及时打印备案存档,确保了检委会决定事项及执行情况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

三是检委会学习制度常态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每月2次的例会制度,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检察业务。将每周五下午定为自学日,要求委员及时更新学习内容,不定期为委员购买业务书籍,加强委员自身建设,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能力,确保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此外,视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检委会参学对象除委员外,根据业务学习内容,扩大到各内设机构责任人、办案骨干和新进干警等。自检委会子系统上线后,该院组织集中学习4次,先后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促进工作开展,20183月,检察长印道波带头办理我州首例由监察委移送起诉的瞿某某挪用公款案,庭审邀请州市直各单位180余人参与旁听,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争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截至目前该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4人。

四是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化。年轻干警是检察机关办案的主力军,富有激情和探索创新精神,能够迅速的更新业务知识和掌握办案技巧。该院积极为青年干警搭建练兵平台,建立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2018年召开的第十次检委会上,邀请了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部分青年干警列席讨论复杂疑难案件,并发表个人观点,这标志着该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正式启动。通过列席案件讨论,聆听案件汇报人及委员们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起诉风险所作的分析以及对案件承办人提出的中肯建议和意见,青年干警表示犹如上了一堂生动的实践课,更深刻地体会到了案件被分析得彻底全面,进而做到查漏补缺,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中,不断促进提升业务水平。今后,该院还将继续倡导和提升青年干警主动担当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办理意识,培养一批办案业务骨干,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检察队伍,为检委会储存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