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由吉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15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决。张某等15人分别被判处1年2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
吉首市检察院于5月10日就该案提起公诉,7月25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军、检察官刘成澡出庭支持公诉。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军、检察官刘成澡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自2015年以来,张某与其手下十余人在某直播群内成立了以“湘西一把火”为统一标识的帮派,并逐渐扩大至四十余人。为加强组织、统一管理,该团伙还建立了除电话联系外的专用QQ群和微信联络群,张某等人为其部分手下提供酒店、出租屋作为聚集点。在网上购买了刀具、钢管等工具,供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及“摆场合”时使用。“湘西一把火”成员层级分明,逐渐形成了以张某、符某、向某为首,以给他人“摆场合”(聚众寻衅造势)、充当打手和收保护费为经济来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吉首市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