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由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黄光求等7人(其余6人均为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决。黄光求等7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18年以来,黄光求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吉首地区公共场合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他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4月26日,吉首市公安局以黄光求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吉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吉首市检察院于5月20日就该案提起公诉,7月4日,该院副检察长李业辉、员额检察官郑百刚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