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已结束,现将体检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及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方式。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具体考察时间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保持通讯通畅。
四、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政工人事科联系(0743—8531691)。
附: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结论及考察对象名单。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