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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孙黔湘、孟勇等9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作者: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0-08-31 08:56:40 点击数:

    8月24日至8月27日,由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波、孙黔湘、孟勇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波、孙黔湘、孟勇等人以同学、同乡、亲戚等为纽带,自2001年起纠集在一起混社会,该犯罪团伙混迹于保靖县城实施了多起暴力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地辐射到了龙山县和花垣县,并于2006年12月底形成了以周波为组织者、领导者,孙黔湘、孟勇、彭里为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及其他参加者共12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3人另案处理)。此后该组织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16起违法犯罪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在保靖县城生产、生活的群众以及与该组织接触过的外地人员均形成了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组织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政法部门干警、部分被告人家属及新闻记者旁听了案件公开庭审。

公诉席

    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