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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瞄微信支付密码后一男子转走老乡2万余元
作者:石学银 王丹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1-02-20 16:39:40 点击数:

    为了赚快钱,时某银一门心思捣腾“熟人生意”,称可低价代办摩托车驾驶证。2020年7月间,时某银先后骗取同乡村民杨某富、罗某玉等人钱财共计12760元。7月22日,时某银被扭送至派出所报案。9月8日,吉首市公安局以时某银涉嫌诈骗罪移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时某银在诈骗财物期间,趁被害人杨某富不注意将其微信内22500元私自转走的行为还涉嫌盗窃罪。2020年9月30日,该案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经查,2020年7月8日至9日期间,时某银因办证的事与杨某富的接触日渐增多,办证的钱骗到手后,便寻思着借钱花,杨某富经不住别人死缠烂打,时某银多少能借到些钱。见杨某富为人憨实不懂法又不好意思拒绝自己,为了获得更多钱财,时某银绞尽脑汁为自己精心布局:先偷偷获取杨某富微信支付密码,再借故支开本人,进而转走微信里的钱,这一招神可谓不知鬼不觉。同年7月9日,时某银问杨富某借钱时,以扫码收款的方式让其连续两次输入密码,并伺机偷瞄到了支付密码。7月14日、7月17日时某银找机会将杨某富手机留下,并转走微信里的2万余元。因银行卡未绑定手机没有短信提示,事后也没有过多留意微信账单,杨某富对此事全然不知,直至案发。最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时某银追诉漏罪,被告人时某银以诈骗罪、盗窃罪被数罪并罚。

    在此,检察官友情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当手机支付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特别是使用密码支付时注意周边环境,切勿因个人的不经意给坏人可乘之机。同时要加强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提高警惕,不贪小便宜,谨防诈骗,防止被“以熟相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