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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训话教育开展监督
作者:张鹏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3-04-19 08:31: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守法意识,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4月17日,应吉首市司法局邀请,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派员赴镇溪办事处司法所,与司法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训话。

 

 

      当天,镇溪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名、核实身份,并就相关人员社区矫正期间表现情况作通报。针对部分人员自我认知不清、线上签到不及时、线下请假不规范等问题,检察干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再普法、再教育,并要求社矫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转变思想、自强自重,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区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回报社会;强调此次集中训话的目的和意义是要避免出现脱管、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等行为。

      此次参加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训话教育,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举措,也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力体现。通过与司法机关开展集中教育训话,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