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湖南吉首检察院:巧用“检调对接”化解多年邻里积怨

邻里纠纷,古来有之。若处置不当,不仅伤人伤情,更易损害社会秩序。近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日常琐事引发肢体冲突的邻里纠纷,不仅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更实质性化解了双方多年积怨,有力维护了基层社区的和谐稳定。
市民韩某与邻居石某同住一层多年,此前曾因晒被、种菜等生活琐事多次发生摩擦,互生嫌隙、积怨渐深。2024年8月,韩某与石某妻子在楼道发生口角,石某闻讯赶来,与韩某发生推搡,致其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吉首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梳理案情,并联合市司法局成立调解专班,共同深入社区走访调查,查明事实经过。在厘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检察干警考虑到双方为邻里关系,今后仍需长远相处,于是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着眼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力求通过调解促成和解,防止积怨加深,维护基层和谐。
办案期间,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融法理与情理于一体,耐心劝导双方放下成见、化解矛盾,并引导其前往当地司法所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当天,检察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石某及其家人道歉并协调赔偿事宜,并劝导韩某在对方道歉且主动赔偿基础上对其予以谅解。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韩某接受赔偿并谅解石某。
鉴于石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吉首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起因生活琐事引发、因多年积怨加剧的邻里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邻里之间,朝夕相见,相处中难免因生活琐碎产生摩擦,但一谦一让的中华传统美德才是和谐共处之道。吉首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部分涉及邻里、亲属等亲邻关系类型的纠纷,需坚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方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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