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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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情况,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和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我市平安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围绕创建“平安吉首”目标,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44件249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050件2054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88件241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59件1905人,法院已作出判决940件1647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从轻处理,共对无逮捕必要的194人不予批捕,对情节轻微的137人不予起诉。运用刑事和解政策办理轻微刑事案件72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制定应对预案,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动态信息,定期排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防患于未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完善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五年来,共办理各类信访272件,接待来访群众358人次,成功化解集体访、告急访22件,在检察环节未发生一件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综治措施,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黄赌毒犯罪等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检察宣传阵地,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橱窗宣传、上街接访、下乡送法等途径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增强人民群众崇尚法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持了平稳、均衡、安全、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加强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提高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能力。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1件6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件5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5人,大案要案32件3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查办职务犯罪是职责、预防职务犯罪也是职责方针,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或问题。五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70余份,均被采纳。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组织预防讲座及警示教育34次,受教育1500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9件次。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权威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公正问题,增强法律监督的主体意识,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注重将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作为诉讼监督重点。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件,追捕54人,追诉20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432人不捕、146人不诉。提起抗诉16件,已获改判6件。改变移送机关错误定性22件。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发出检察建议72份,均得到整改。
二是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高度重视办理民行检察案件在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五年来,共立案办理民行申诉案件72件,其中,提请抗诉25件,建议提请抗诉15件,息诉12件,调解结案1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建立起法、检执行联动机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件,均实现执行和解。开创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督促起诉案件27件。
三是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五年来,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990件,办理在押人员重新犯罪案件3件3人,督促执行机关建立监外执行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做好纠正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
四、不断深化检察机制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和深化符合检察规律和工作实际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和工作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加大对刑事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我院联合全市3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讨论通过了《吉首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并按期移送行政执法信息台账,检察机关适时介入重大、复杂行政案件的调查,引导取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资源共享,形成执法合力。我院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资料建立了数据库,经过审查,通知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37件。
二是检法联手建立破解执行难机制。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题,我院与市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下发了《民事行政执行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将全市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的实体内容、程序、被执行人的配合表现纳入到检察监督范围中,将监督关口前移。同时全力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有效推进执行和解,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制度建立以来,共参与督办执行和解案件23件,全部和解成功。
三是注重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出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确立救助原则,明确受助人范围,对被害人因无法获得犯罪人经济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救助。开通全国检察机关“12309”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及申诉。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加强说法释理,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和异议耐心说服解释,以法以理服人,促进案结事了。五年来,无一件涉检上访案件发生。
四是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建立起集受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为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全院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办案流程、涉案款物、处理结果等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督,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案管中心自今年3月挂牌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630件,督办、催办22件,改变业务部门不捕意见和定性意见6件,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制约作用。通过严格受案审查,规范案件流程,对办案期限及时预警、对办结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控制退补退查,缩短了办案周期,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时限办案;业务部门摆脱了大量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案件办理的实体工作中,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案管中心对拟不捕、不诉等有异议案件实施监督审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核查评查和跟踪监督,促进了执法的公开、公正;为公安、法院等业务部门工作联系和当事人、律师、人民群众了解案件情况提供了方便。
五是探索构建检察机关联系基层的平台。为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我院积极探索构建检察机关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今年5月,在矮寨镇、乾州街道办事处等12个乡镇(街道)、单位设置了检察联络室,由各乡镇(街道)提供固定办公场所,我院选派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1名检察干警任专职检察联络员,在当地聘请2名关心检察工作、熟悉当地情况、素质较高的基层干部或群众为兼职检察联络员,协助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开展联络工作不少于1天。迄今为止,共开展联络工作70余次,走访接待群众49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46人次,开展民调宣传12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8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把握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干警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通过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统一执法思想,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别是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磨炼职业操守,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科学发展。
二是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围绕“团结、民主、和谐、务实”的目标强化班子建设。党组一班人坚持从自身做起,模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发展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完善队伍知识结构,扎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引进人才。五年来,共引进19名干警充实检察队伍,其中面向全国公开遴选11名,面向全州公开选调8名,有7名干警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认真抓好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共选派2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院内组织培训80余次,有2名班子成员取得研究生学历。与吉首大学合作创立“检学互动”平台,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开展检察调研,提高了干警的法律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
三是从严治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四个一律”、高检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引导干警“八小时外”自觉遵守检察纪律。建立健全公务接待、警车管理、学习考察、检风检容督察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到位,确保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五年来,检察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深入推进建整扶贫、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建立帮扶联系制度,党员干部和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制定发展规划,投入资金20余万元帮助脱贫致富。积极参与爱心拼百分、爱心接力站、访贫问苦送吉祥、巾帼志愿者服务等献爱心活动,走进群众,收集民情,密切检群关系。
四是努力增强检务保障能力。2008年12月,占地14亩,建筑面积5000㎡,总投资1150万元的检察技侦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并筹集300余万元,更新了办公办案设备,建成了检察机关省、州、市三级内部专线网和自侦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成了自侦办案专用工作区,全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及自侦办案便携化,极大地改善了检察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着力抓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筹集基建资金742万元用于基建支出及化解债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人均每年2万元的公用经费正式纳入财政预算,争取政法专项补助1100万元,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向办案一线倾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益。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坚持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一是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按时完成人大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把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在开展重大检察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组织开展征求意见活动8次,走访代表、委员100余人,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各位代表,过来五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文明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州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五年来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不善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反腐败力度仍显不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还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创建武陵山片区先行先试示范区,实现吉首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重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更加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立足检察职能,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社会矛盾化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络。结合执法办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情况反映,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建议,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更加重视强化诉讼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把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正确处理与其他政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法制权威。
四是更加重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教育,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正确的执法观,塑造公开、公正、公信的检察队伍形象。落实办案责任制,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针对公正执法、办案纪律、检风检纪等问题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群众工作方法和能力的培养锻炼,进一步探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新形式,确保检察工作符合党和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给检察机关赋予了新使命,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更觉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市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地争取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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