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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3-08-31 11:25:29 点击数:

2022年度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共有 8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2 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45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43万元,增长13.39%,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八月招录公务员三名、新增员额检察官五名;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收入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9万元,占76.52%;其他收入523.88万元,占23.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8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6万元,占89.83%;项目支出221.89万元,占10.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8万元, 减少0.44%,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万元,减少1.18%,主要是因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4.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68.89万元,占86.68%;教育支出3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81万元。占4.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0.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人员3人,年中追加人员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物。

年初预算为2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档案数字化等项目建设开展进度缓慢。

3、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

年初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实际使用为离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

7、抚恤-死亡抚恤。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当年度无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结余指标调剂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53万元,增加36.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加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税政策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换代,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万元,占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21人次,主要是相关部门案件交流、协办工作和业务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 万元,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更新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型号为红旗H7 公务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以及汽车年检费用等支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09万元,增长17.0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多,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本部门未召开会议、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8.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8.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办公室牵头,各内设机构分工配合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以绩效自评目标为导向,制定工作方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于业务部门使用项目经费情况与需求一月一调度,将具体数据及时上传到预算一体化绩效测评系统,得出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预算执行阶段存在“前松后紧”,项目建设开展不够及时,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到三四季度,影响半年预算执行率。存在原因:财务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够,项目资金分类不明晰,导致推动力不强。下一步打算: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项目库建设,提前谋划项目申报,提前并加快项目前期论证、立项、财评等工作开展,争取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二是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开支”和“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好经费支出的日常财务审核、账务核算、资金支付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有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附件: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