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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3-13 15:48:54 点击数:

2024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如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我院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共计8个内设科室。

二、预算单位构成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包括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8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6.9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款 383.3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6.4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82.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数较去年减少42.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与上年数一致。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856.7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7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45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增加5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万元,教育减少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56.7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1571.79万元,占84.6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4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91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90万元,占4.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419.8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36.9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22.5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经费、两房建设前期准备经费、档案数字化建设、检察干警基金、办案费等方面;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314.4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2023结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远程提审室(2023结转)、办案经费、大型修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无。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350.8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过紧日子,不增加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未超过上年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不含车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不含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80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82万元,项目支出380.5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