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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检察:聚焦生态做文章 保护湿地显担当
作者:石学银 来源: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0-05-08 10:16:13 点击数:

    “我深刻认识到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对放养鱼苗的处罚心服口服,今后一定以此为戒,做个守法的人”,违法行为人杨某兴面对镜头,为自己贪图蝇头小利的行为悔恨不已。


    5月6日,吉首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及生态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杨某兴对其非法捕捞行为公开具结改过。随后,违法行为人杨某兴在检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干部的现场见证下,将其购买的一千余尾鱼苗公开投放至峒河国家湿地保护水域,作为其在峒河湿地保护水域范围内非法捕捞行为的修复补偿。


    2020年初,吉首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了违法行为人杨某兴在峒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非法捕捞、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公益诉讼线索,并及时对接职能部门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加大保护力度,建设生态宜居吉首。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杨某兴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同时以落实检察建议为契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市民对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意识。

    自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入法后,吉首市检察院加大了对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彰显了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担当作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职责,聚焦侵害生态资源的违法事件,助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