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和有关规定,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向剑辉等3名同志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4日—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8531691)。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4日
根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和有关规定,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向剑辉等3名同志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4日—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8531691)。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4日